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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播报:大连:提升民营小微金融服务质量

时间:2023-06-01 11:19:26


(相关资料图)

近日,大连银保监局印发《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覆盖,助力大连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通知》明确提出,要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2023年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服务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服务精准度持续提升,保险保障渠道逐步拓展。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贷款审批等环节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任何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价格、贷款条件应保持一致。要合理满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前期受疫情冲击的困难行业,特别是经营前景良好、因疫情影响经营尚未完全恢复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满足其合理金融需求,促进纾困解难、扩大内需和稳定就业。全面梳理稳企纾困政策,对于满足条件企业实行“免申即享”,扩大惠企政策覆盖面。

在优化信贷结构方面,《通知》明确持续开展“首贷培植”行动,力争全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2022年。深入打造以“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为特色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信用贷款占比。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合理提高续贷业务等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

在合理确定企业融资价格方面,《通知》要求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提升服务定价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服务项目与价格公示。积极争取转移定价优惠,并将货币、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持续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传导。将第三方机构收费标准作为重要准入条件,严格审核、持续评估,推动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构建保险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工作机制,拓展保险保障渠道是此次《通知》的又一亮点。首次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将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融入发展战略,明确专门部门统筹开展工作,在内部系统中明确小微客户身份标识,夯实小微企业保险数据基础。在丰富保险产品服务供给方面,《通知》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灵活缴费服务方式,探索简易化定损理赔模式。推广工程建设、技术装备、物流运输、知识产权、灾害应对、营业中断、产品责任、雇主责任等财产保险产品,拓展面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险、海外投资险等,丰富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企业重要关系人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保险产品。

(宫晓亮 赵乐含 李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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